Monday, July 23, 2007

公營機構管治文化再思

[2006-03-20]
九鐵由管理局管治,而今次九鐵內部矛盾根源來自主席與行政人員衝突。主席和行政總裁明顯在權責方面出現分歧,形成混亂的情況,令員工不知向誰效忠,引致內部分裂,亦令市民不知那一把聲音真正代表管理層,問責局長在當中扮演的角色也模糊不清。
 九鐵主席和行政人員的糾紛,在過去數日峰迴路轉,最終以田北辰先生留任,署理行政總裁黎文熹先生辭職收場。香港傳媒報道整個事態發展時,不少都著墨於兵變、個人在事件中的表現乃至政治角力等層面,反而整個管治的深層次問題較少談及。
矛盾根源是主席與行政人員的衝突
 九廣鐵路是一所公營機構,主要是提供三項本港鐵路客運服務,即東鐵、西鐵及輕鐵。公司由管理局管治,成員包括政府委任的主席田北辰先生、署理行政總裁黎文熹先生、問責官員馬時亨先生及廖秀冬女士,而今次九鐵內部矛盾根源來自主席與行政人員衝突。對於包括黎文熹先生的行政人員,他們視自己為「業內人士」,擁有經營鐵路的專業知識,對於政府空降主席恐怕一早存有強烈的排他感覺。田北辰先生這位代表政府的「外行人」,卻要引進九鐵改革,本質上和行政人員已經存在一定張力。然而,九鐵管理模式絕非罕見,因為現在很多公私營機構都已引入主席(代表機構擁有者)及行政總裁(負責主管行政事務)這共同管治,互相制衡的架構。今次九鐵存在著的是權責界定薄弱的問題!
主席和行政總裁權責不清影響公司運作
 正如以上所述,主席及行政總裁管治模式絕不罕見,但一般都會在二者權責上有清晰及嚴緊的界定。這方面九鐵管理局似乎頗為薄弱。從黎文熹致管理局函件可見,主席和行政總裁明顯在權責方面出現分歧,形成混亂的情況。作為公營機構,權責界定模糊,除了令員工不知向誰效忠,引致內部分裂,亦令市民不知那一把聲音真正代表管理層。在情況弄至水火不容之時,問責局長在當中可以扮演的角色也模糊不清。
 要指出的是權責並非一個抽象觀念,更非一種小圈子的「閉門共識」,而應該是一個富透明度並具約束力,讓管理局、員工和市民可以了解的管治規則。權責被清楚定後,機構亦要列明任何僭越的人士要承受一定的後果,穩定機構的運作。
 誠然,九鐵如果能夠和地鐵合併,轉變為私營機構,令公司改為向股東負責,受市場監管,是一個最根本的出路。除九鐵外,別的公營機構如香港電台又是否有邁向私有化的需要呢?當政府轄下公營機構行政人員和政府委任的主席意見分歧時,應以甚麼機制去解決?這些都是特區政府在今次事件後要反省的問題。(文匯論壇)

慈善機構是第三股力量

[2006-09-04]
 最近李嘉誠先生在一個公開場合透露,打算捐贈三分之一的財產作慈善用途,實在令筆者非常尊佩。有傳媒竟然透過李先生的言論及其它蛛絲馬跡,嘗試猜度他所擁有的實際財富,而並非把注意力集中於捐獻及慈善工作的主題上,可算萬分可惜。
官方壟斷福利事業可能得不償失
 傳統上經濟學者喜歡研究政府和私人市場的關係——嘗試找出兩者的適當功能以及最具效率的配搭。根據香港過去的經驗,港府傾向尊重民間智慧,較少干預供求力量,「小政府,大市場」的配搭,成功地為港人帶來亞洲四小龍的奇蹟。然而,正如已故管理學專家杜拉克所指出,非牟利的慈善機構對現代社會正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簡單地說,非牟利的慈善機構可以說是政府、市場以外第三股維持社會安定繁榮的強大力量!
 今天香港部分人士,每當想到要支援弱勢社群,自然要求政府增加福利開支,認定這是官方必須承擔的責任。這種「非市場即政府」的想法,正是忽略了杜拉克所指的第三股力量。弗利民早已提醒我們,由官方機構負責社會福利,讓官方以他人的金錢用於他人之上,整件事情事不關己,當然易導致浪費!事實上納稅人恐怕也很少對公營的福利機構作出監察。反而由私人捐獻支持的非牟利團體,主辦及參與者對相關的慈善計劃通常有較大的熱誠,加上捐獻者因為自發支持,對受捐獻機構的財政可能比較留意,非牟利慈善機構效率每每優勝於公營福利也就不難明白。此外,張五常教授的文章也啟發了筆者一個重要的概念——假如政府不斷挑起福利計劃的擔子,只會把私人慈善事業擠掉,對整體社會及真正要扶助的社群可能得不償失!
應鼓勵慈善團體積極回饋社會
 蓋茨、巴菲特及本港的邵逸夫爵士、李嘉誠先生等頂級富豪一直積極以在市場創造的龐大財富慷慨地回饋社會,支持他們關注的慈善項目。值得留意的是他們一方面受惠於市場提供的奮鬥機會,靠著創造力和汗水製造財富;一面又充分利用社會給予自己行善的空間,幫助有需要的人。普羅大眾,很多何嘗不也是年年月月慷慨地支持各式慈善機構不同的工作。政府與其大事擴張社會福利,導致冗員充斥,不如讓出更多空間予非牟利團體,並繼續以寬免稅項鼓勵民間慈善,效果可望更好。(文匯論壇)

公平競爭法窒礙市場自由度

[2007-01-19]
傳統基金會剛公佈香港仍然是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盼望高舉「小政府」的港府努力保持現有優勢,明白「大市場」自有其競爭生態,避免立法窒礙市場自由度。
 自從競爭政策檢討委員會建議政府訂立跨行業公平競爭法,再加上港府希望諮詢如何加強市場的競爭環境,社會大眾亦就相關議題作出討論和研究。由於「公平競爭法」在字眼上有促進競爭的意思,引導我們以為法例著實可以加增市場活力,可惜實情是訂立相關法例大有可能適得其反。
 所謂公平競爭法,其前設是市場上應該存在著一種理想競爭模式(很多經濟學家的烏托邦是完美競爭模式—即每一個別供應商可以自由出入,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大致相同,而每一供應商均是受價者而對價格無從影響),而任何偏離該模式的競爭行為則有被改善的可能,甚至需要政府以包括立法在內的手段去整頓。在真實世界中,競爭現象千奇百怪,難以用一套簡單的準則去評核哪種稱得上是理想競爭模式或者公平競爭。現時,跨行業公平競爭法的構思(不論民事還是刑事)雖則表明並非針對大型企業,而是要懲罰破壞競爭環境的行為。問題是企業之間的競爭,對手時而牽涉打擊對手的互博、時而關係到互惠互利的合作,手法五花八門,要界定當中的「反競爭行為」在經濟學界中都大有分歧,政府要處之於法實在更加困難。
 舉例說所謂綑綁銷售,我們從甚麼準則去決定?開手提電話戶口送超市贈券算是綑綁銷售嗎?美容院提供美容套餐又如何?如果以上兩者皆不構成綑綁銷售,因何買住宅單位包上網服務會有綑綁銷售之嫌(現在支持立法者喜歡採用的例子)?公平競爭法立法後最直接的傷害是變相限制企業現時採用的營商手法,反過來令消費者的選擇受到剝削!更令我們擔憂的是當概念模糊的公平競爭法例通過之後,負責評估企業是否違反競爭條例的有關人士將會擁有建議起訴及豁免的生殺權力。屆時他們會否誤用權力,令本港原有的競爭環境反而變得更不公平?
 由於有機會受到建議中法例所攻擊的企業(例如兩大超市、油公司等)不想在這敏感時刻成為被談論對象,所以選擇以近乎沉默的低調姿態回應立法;消費者基本上歡迎更多選擇,自然被「公平競爭法」的字眼吸引,兼且較難理解所涉及的法律及經濟理念,是故對立法的抗拒亦比較少。部分商界人士卻已經表達了他們的憂慮——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孫啟烈先生曾經指出,中小企由於缺乏資源(用作訴訟),在法例下會更被掣肘。筆者認為任何模式的競爭法立法肯定可以帶動如律師等有關法律訴訟的行業(立法後可預見會有更多「訴訟商機」),但對消費者、營商環境甚至整體的經濟發展則應該害大於利!傳統基金會剛公佈香港仍然是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盼望高舉「小政府」的港府努力保持現有優勢,明白「大市場」自有其競爭生態,避免立法窒礙市場活力。 (文匯論壇)

Friday, March 2, 2007

The analysis of HK's fiscal budget (2007-2008)

[2007-03-03] 藏富於民 方向正確
 ■陳心田 獅子山學會經濟研究員
 剛公佈的財政預算案,特區政府出人意外地錄得五百五十一億的盈餘——這多少反映現時的預測機制有改善空間。當財政緊絀的日子,政府的選擇空間不多。現時政府坐擁龐大盈餘,而唐英年司長選擇以藏富於民為主調,總算是維持了「大市場」的理財哲學,大方向值得支持。
 觀乎今次的「還富」安排,採用了減稅退稅及增加個別人士的免稅額三方面入手。當中反映政府現時的考慮,一方面明白藏富於民是特區賴以成功的方向,但又擔憂稅率大幅調低會在將來影響財政穩健。薪俸稅的邊際稅階及稅率回復至2002/2003的水平是不錯的安排,而最高的兩個邊際稅率減至12%及17%也應該得到支持。在政府依然擔憂稅基問題的時間,選擇一次過回饋差餉而非削減差餉可以理解。至於子女免稅額方面,則明顯希望提供誘因,鼓勵港人生育,成效則有待觀察。
 政府在環保、教育、基建及社會福利的支出,頗能回應現時社會的需要。教育是增強本港競爭力的投資,政府願意花錢是其中一個成功因素,但亦要在教育政策上予以配合。筆者認為剛推出的學券制,可以考慮逐步擴大至中、小學層面,把選擇權更多留給家長、學生。基建的支出則應以該項基建是否有利本港經濟發展為主,創造就業相對比較次要——畢竟私人企業也可以創造就業,市民就業的責任不應亦不宜過份落在政府肩膊上。
 儘管今次財政預算大致可取,特區政府在將來依然需要回應幾個重要問題。現時的財政儲備大概三千六百億,究竟我們需要多少儲備才可以既保持穩健而又不致過份屯積?唐司長談到的醫療融資問題,究竟又可以如何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或許是比較可行的方案。)
 特區今次發放額外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和鼓勵就業的主調有所矛盾。長遠來說,政府如何在提供安全網的同時,依然可以維持自力更生的香港傳統?這些都是特區政府長遠需要深思的財政議題。(文匯論壇)